礦山安全培訓:防止采煤工作面瓦斯超限4項主要措施
[日期:2023-03-15] 來源:云南技能考試網 作者:云南技能考試網 閱讀:552次
1.突出礦井采煤工作面投產前必須進行抽采達標評判,通過抽采+風排瓦斯量計算工作面煤層瓦斯含量,低于8m3/t后,取樣實測殘余瓦斯含量。
取樣前要根據(jù)鉆孔竣工圖編制取樣點設計,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后,由第三方人員按設計取樣測試,確保測試參數(shù)準確、可靠。抽采不達標的工作面必須補打鉆孔進行強化抽采,直至達標。
再次取樣間隔不得少于 1 個月,抽采評價報告經礦總工程師審閱、礦長簽字后,報上一級公司批準。突出煤層采煤工作面發(fā)現(xiàn)地質構造帶或瓦斯異常帶時,還應對地質構造帶、瓦斯異常區(qū)進行重點消突評價。
2.嚴格按照殘余瓦斯含量、可解吸瓦斯含量、瓦斯涌出量、風量,核定采煤工作面日產量、月產量,嚴禁超通風能力生產。
3.在過斷層、薄煤帶、褶皺等地質構造時,距地質構造50m前,防突部門必須制定出防范措施,打鉆探測構造情況,研究、分析構造附近的突出危險程度,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(xù)采掘。
4.加強采面上隅角的瓦斯管理。凡采用 U型通風方式的采面,應制定嚴格的“堵、抽、引、防”的上隅角瓦斯綜合治理措施,并做到:
①明確采面上端移架、掐接抽采管的操作程序,杜絕瓦斯超限作業(yè)。
②指定專人負責上隅角臨時封堵墻、擋風障、導風障管理,掐接抽采管時工作面不得生產。
③掐接抽采管及施工封堵墻前,須灑水沖塵,開啟噴霧,防止碰撞、摩擦產生火花。
④工作面末端支架距風巷上幫距離不得小于 2m,留足治理瓦斯空間。